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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临沂市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专题性政策评价情况的报告

来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4-11-01


一、政策评价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策评价的原因和目的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重大战略,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2023年1月16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对全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工作进行系统谋划部署。为深入抓好上级文件落实临沂市根据《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于2023年4月3日,由市生态环境局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临沂市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依据有关规定,需要行动计划实施以来的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开展评价并评估是否需要继续实施。

(二)政策评价对象基本情况

《行动计划》系统推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城镇环境治理设施补短板、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等六大行动,分别细化了重点治理任务、明确了责任分工。到2025年,全市各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全面达到“十四五”目标考核要求,其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8.9%,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9%以内,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森林覆盖率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水土保持率达到76.5%,造林绿化(退化林修复、低效林改造)6万亩。

(三)评价过程

自2024年1029日开始,结合日常工作调度,并积极听取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单位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114日完成评价报告论证。

二、政策评价内容分析和依据

(一)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经审核,《行动计划》体例严谨、表述规范,有效结合了临沂市本地实际,任务清晰、职责明确,具有很好的指导性和可操性。同时,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支撑、严格监督管理等3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形成扎实有力的攻坚行动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各项攻坚任务落地见效。

(二)政策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

一是开展河湖生态保护治理。按照“有口皆查、有水必查”原则,聚焦莒南县、临沭县、沂南县等问题突出县区,持续强化溯源排查整治,累计交办问题81个。开展汛期河湖超标隐患排查工作,出动人员2469人,巡查2000公里,发现问题1286个,目前完成整改1274,完成率97%。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核实,并按照核实情况及时开展保护区划定工作,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项目技术报告已初步完成。更新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组织3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了“回头看”。动态排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2023年底,全市3680个农村行政村,治理率达已到46.7%,今年新纳入治理的230个行政村,目前已完成108个。

二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公布《临沂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临沂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制度要求。印发《关于推进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2024319号),指导全市91家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力推动市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争创省级及以上生态工业园5个、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2个,谋划申报EOD项目6个,指导临港不锈钢产业园区、费县沂州水泥、沂南中联水泥创建了减污降碳示范。持续开展“清废行动”,加快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有序推进140个“无废细胞”建设,建立了危险废物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清单,对危险废物重点风险监管单位、危险废物一般风险监管单位实行分级分类差异化管理。

三是推进空气质量改善提升。坚持臭氧与细颗粒物协同防控,系统推进VOCs管控、重点行业超低排放、移动源污染治理等工作。

对主城区600家重点涉VOCs企业完成无组织废气智能管控,全市53家大型加油站和40家重点化工企业实现智能在线监测,推动钢铁、水泥(含粉磨站)企业实施了超低排放改造,在产的51家页岩砖企业全部完成“近零排放”治理。开展专项行动,清理整治违121家规生物质小锅炉、209家非法小胶厂,建成运行LDAR泄漏与修复监管系统,重点行业有机废气监控能力有效提升。完成新一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清单及减排措施修订,持续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绩分级、豁免管理等工作,强化差异化减排管理。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积极推进临港区钢铁、焦化企业清洁运输使用长续航换电重卡项目,印发《临沂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工作方案》和《临沂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实施方案》,明确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任务,积极动员部署、多方筹措资金,全力推进淘汰工作。

三、政策评价结论和意见建议

(一)政策评价结论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国家和省部署的重大战略性任务,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行动计划》印发以来稳步推进实施,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为确保整体任务目标按期实现,建议《行动计划》继续执行。

(二)对问题和风险的对策建议

《行动计划》部署推进了六大行动,涉及多个部门的业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技术支撑,也要财力支持,需要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密切协同、共同发力,在分领域加强督导推进的同时,充分发挥行业牵头作用,进一步强化对县区的业务指导,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在继续加强进展调度和成效梳理的同时,市生态环境局要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及时总结汇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持续推进《行动计划实施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