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鲁环发〔2024〕5号)及《临沂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实施方案》(临环委办〔2024〕17号)等要求,2024年底全省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经市、县两级调查核实,现对第一批次174台已报废、灭失、出省、失联、以旧换新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予以公示注销。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系电话:0539—7206240
附件:临沂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公示注销清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