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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3)整改销号的公示

来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4-01-10

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临环督整办发〔202211号)要求现对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序号23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110日至2024123日。

一、反馈问题

秸秆禁烧管控不力,焚烧秸秆杂草问题多发频发。

二、整改目标

夏收、秋收禁烧期间,确保不见火、不见黑斑,实现全市“零火点”

三、完成情况

(一)创新工作手段,强化禁烧监管建立遥感监测与日常监管、巡查互为补充的“人防+技防”监控体系为做好早发现、早处置,市级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采用卫星遥感技术,实时监控监测全市秸秆焚烧情况对全市农田范围实现空天地、无死角、全方位监控,严格控制防秸秆焚烧现象。


建立了市级、县区、镇街、村居四级网格,完善田间值守、日常巡查、应急处置等措施。

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印发明白纸和宣传册、悬挂各类宣传标语、村内大喇叭和宣传车广播等传统方式,以及微信微博、广播电视、公众号等新型媒介媒体方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途径、焚烧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秸秆禁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强化工作考核制定《2023年全市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考核情况纳入市对县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生态环境安全专线一排底线考核,并作为生态文明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创建工作的重要参考内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生态保护科反馈。

联系电话:0539-7206126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