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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5)整改情况说明

来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3-08-04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临沂市贯彻落实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部署要求,我局牵头负责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5)整改工作,现将第二轮省级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5)整改情况说明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临沂市境内河流众多,分属沂河、沭河和中运河水系,出境断面多,主汛期短时间来水量大,水污染防治任务重、压力大。

二、整改目标

加强重点涉水企业监督管理,加大汛期企业巡查,强化农业污染防控,提升汛期水污染防治水平。

三、完成情况

我局牵头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一)提升污水处理厂处置能力。对城镇、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督促城镇污水处理厂在汛前组织全面自查检修,完善备用设备、药剂储备及汛期应急预案,在确保安全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高汛期降雨期间临时处理能力。

(二)扩大城市初期雨水收集能力。在青龙河建设3个调蓄池,收集雨水4.9万方,对汛期过量初期雨水进行短暂贮存、处理,降低溢流风险,提高防洪减灾能力。督促各县区在汛期采取截蓄、提排、转运等方式妥善处置,防止污水溢流。

(三)开展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2022年、2023年印发《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汛期前拉网式涉水企业大排查。与重点涉水企业和行业签订自律承诺书,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内部雨污分流、进出水水质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企业汛期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坚决打击工业企业偷排倾倒、超标排污,特别是借雨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农业面源整治。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降低汛期对断面水质影响。印发《临沂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扎实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和查勘,实施耕地质量提升等一系列项目,2022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全市共2438家规模养殖场,实现配建粪污处理设施100%,畜禽粪污综合处理利用率89.57%。在沂南县、沂水县连续两年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培育专业化粪肥还田服务组织,还田面积20万余亩。

(五)大力开展河道整治。按照《全市沟渠河湖生态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对河湖岸堤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畜禽粪污、秸秆等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及时组织清理整治;对河湖岸堤内积存的污染底泥、黑臭水体,组织开展清污疏浚,全力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

临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