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贯彻落实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临发〔2021〕18号)要求,现对“经开区山东施可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月1日至3月10日共处置磷石膏9389.53吨,其中向山东大秋生态肥业有限公司转移8798.2吨,抽查发现,山东大秋生态肥业有限公司期间仅购入磷石膏890余吨,其余7900余吨不能说明去向。”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经开区山东施可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月1日至3月10日共处置磷石膏9389.53吨,其中向山东大秋生态肥业有限公司转移8798.2吨,抽查发现,山东大秋生态肥业有限公司期间仅购入磷石膏890余吨,其余7900余吨不能说明去向。
二、整改目标
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实现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规范化处置。
三、整改措施
(一)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经开区对山东施可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产生和处置情况、临沭县对山东大秋生态肥业有限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情况进行调查,对违法问题依法处理。
(二)组织各县区对磷石膏产生行业开展全面排查,规范产生、综合利用和处置行为,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做到规范化生产,确保环境安全。
(三)建立固体废物管理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台账,加强业务培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完成情况
(一)施可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按要求规范做好磷石膏出入库台账、过磅单、视频监控等记录。改进磷石膏综合利用方法,由之前的补贴出售,到现在的正常出售,消除了固体废物磷石膏的隐患风险,对提出及发现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二)开展全市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排查台账,建立村居(社区)、乡镇(街道)、县区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定期开展排查,严厉打击工业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全市累计排查工业企业6498家,发现问题1638个,排查重点场所4617个,发现问题174个,已全部整改完成,确保我市生态环境安全。
(三)建设固体(危险)废物全过程智慧监管体系,强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到处置末端的全过程监管,已安装完成1105家;完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体系,已建成运行收集、利用、处置企业61家,年收集、利用、处置能力达到385万吨。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反馈。
联系电话:0539-720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