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贯彻落实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临发〔2021〕18号)要求,现对“临沂市污泥处置不规范,工业固废、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问题多发,环境风险隐患较大。”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临沂市污泥处置不规范,工业固废、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问题多发,环境风险隐患较大。
二、整改措施
对工业固废乱堆乱放现象进行摸排,建立台账,依法调查处理并进行无害化处置。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处置违法犯罪行为,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提高全市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水平。
三、完成情况
开展全市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排查台账,建立村居(社区)、乡镇(街道)、县区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定期开展排查,严厉打击工业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全市累计排查工业企业6498家,发现问题1638个,排查重点场所4617个,发现问题174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确保我市生态环境安全。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反馈。
联系电话:0539-720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