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15)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来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3-06-08

按照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贯彻落实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临发〔2021〕18号)要求,现对我局牵头整改的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5)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转办信访件问题整改出现反弹。本次督察发现,莒南县“板泉镇沙窝村西侧王月辉洗砂场”、“山东富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存在噪音、粉尘污染”、“石莲子镇工业园多家塑料颗粒加工厂”3个信访件虽已上报完成整改,但目前仍还存在审批手续不全、无治污设施或污染问题出现反弹的情况

二、整改目标

压实督察转办信访案件办理责任,严防问题反弹。

三、整改措施

(一)莒南县对反馈的 3 件信访案件,逐一分析,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全面整改到位。

(二)持续开展“回头看”。对已完成销号的信访案件,各县区进行全面复核,存在问题的立即整改;市里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弹的情况,立即整改并严肃追责。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莒南县“板泉镇沙窝村西侧王月辉洗砂场”、“山东富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存在噪音、粉尘污染”、“石莲子镇工业园多家塑料颗粒加工厂”3个信访件已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持续开展“回头看”。市督察办分别于2021年9月、2021年10月、2023年3月开展3次“回头看”,进一步压实县区信访办理责任,严防问题出现反弹。

(三)强化督导问责。及时转办环保督察信访案件并开展市级抽查、复核。严格落实预警、督办措施,每月定期通报销号进展,对发现的调查不实、整改不严、敷衍应付问题,依纪依法依规严肃问责。2022年3月,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就临港区、河东区等信访办理不严不实问题予以问责。2023年,市环保督察办就信访案件重复件数量多、出现反弹等问题,向相关县区党委、政府下发预警函4次。

(四)完善长效机制。市环保督察办出台《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督察信访销号制度。积极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制定全市省环保督察热线信访案件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将省环保督察热线信访数量和办理情况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验收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3月再次对各县区开展信访办理情况“回头看”,并于2023年6月对莒南县3个信访件进行现场复核,各县区加大了工作力度,主动研究、认真分析、积极解决辖区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验收组认为已经达到销号标准,通过销号复核。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