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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1)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3-03-16

根据临沂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市“热风炉清洁能源改造未完成。《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6月底前,全市燃煤热风炉、加热炉、烘干炉等应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督察发现,平邑县红星石膏制品有限公司、北新建材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共计20台热风炉,目前尚未完成改造”问题完成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5日,共10天。

一、反馈的问题

“热风炉清洁能源改造未完成。《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6月底前,全市燃煤热风炉、加热炉、烘干炉等应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督察发现,平邑县红星石膏制品有限公司、北新建材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共计20台热风炉,目前尚未完成改造”。

二、整改目标

按照上级清洁能源改造时间节点要求,逐步完成改造。

三、整改措施

(一)积极推进平邑县燃煤热风炉清洁能源改造。专家对平邑县燃煤热风炉清洁能源改造进行可行性论证,对全市所有燃煤热风炉、加热炉、烘干炉运行情况开展排查,通过鼓励引导的方式继续加大清洁能源改造推进力度,具备改造条件的,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改造。

(二)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避免出现反弹。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对工业炉窑的巡查和监控,坚决杜绝反弹。

四、完成情况

(一)平邑县燃煤热风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已全部完成。截至2022年底,平邑县9家15座热风炉,5座热风炉实施去功能化拆除、1座热风炉实施天然气能源改造、7座热风炉实施生物质能源改造、2座热风炉实施生物质和天然气双能源改造。

(二)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中均未发现反弹。在分局的日常巡查和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专项检查中,相关企业均正常使用清洁能源,未出现反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反馈。

联系电话:0539-7206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