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市“部分行业VOCs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不规范。督察发现,临沂市新桂铭家俱厂、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馨阁尔家具厂未按照规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施。临沂凯璞家具有限公司、山东柯美家居有限公司、山东美西龙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等家具行业有机废气普遍采用UV+活性炭吸附处理,收集、处理效率较低,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废气处理效率在80%-90%,数据明显失真。督察期间,反映大气异味信访举报多达874件。抽查发现,兰山区、高新区、经开区等县区多家VOCs排放企业治理设施损坏严重,临沂市靓宣化妆品厂近两次核查均存在停运治污设施问题”问题完成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3日,共10天。
一、反馈的问题
“部分行业VOCs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不规范。督察发现,临沂市新桂铭家俱厂、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馨阁尔家具厂未按照规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施。临沂凯璞家具有限公司、山东柯美家居有限公司、山东美西龙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等家具行业有机废气普遍采用UV+活性炭吸附处理,收集、处理效率较低,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废气处理效率在80%-90%,数据明显失真。督察期间,反映大气异味信访举报多达874件。抽查发现,兰山区、高新区、经开区等县区多家VOCs排放企业治理设施损坏严重,临沂市靓宣化妆品厂近两次核查均存在停运治污设施问题”。
二、整改目标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排放达到国家及山东省相关标准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对反馈的具体企业问题逐一进行调查处理。河东区、高新区等县区对反馈的企业具体问题依法调查处理。
(二)推进VOCs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工作。按照《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鲁环发〔2019〕134号)和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相关要求,核查满足条件的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完善在线监测安装、管理等。
(三)开展工业涂装一企一策核查促进整改提升。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临沂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开展工业涂装行业一企一策核查,涉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环节采用密闭或者符合技术规范的集气罩收集废气,进一步核查监测口、监测平台是否规范,监测数据是否有效;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及时维修环保治理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四、完成情况
(一)相关县区已对反馈的企业具体问题开展整改提升。河东区临沂市靓宣化妆品厂已制定一企一策,进行了整改提升;临沂市新桂铭家俱厂已关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馨阁尔家具厂喷漆工序已拆除;山东美西龙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已关停;临沂凯璞家具有限公司已制定一企一策,进行了整改提升;山东柯美家居有限公司已制定一企一策,进行了整改提升。
(二)按照《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鲁环发〔2019〕134号)和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相关要求,51家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已安装在线监测(77套)并联网。
(三)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临沂市2021年度工业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对223家工业涂装企业开展一企一策核查,已全部整改到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反馈。
联系电话:0539-7206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