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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序号34)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8

根据省级环保督察要求,按照临沂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临环督发〔20182号)有关规定,现对我市“督察发现,山东一些城市小企业集群综合整治整治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完成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4日,共7天。

一、反馈的问题

“督察发现,山东一些城市小企业集群综合整治整治工作开展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2020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进一步全面排查整治。印发《关于对全市“散乱污”企业及集群进一步全面排查整治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大排查、大清理,进一步延伸拓展问题查找面,实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监管,落实分类处置措施。对关停取缔类的,严格执行“两断三清”,坚决予以清理取缔。整合搬迁类的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对升级改造类的,坚持高标准,按照规模化和达标排放的要求整治到位。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项目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二)强化日常监管,持续巩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排查整治成果。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对新发现“散乱污”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死灰复燃的“散乱污”坚决实施清理取缔。

(三)坚持“散乱污”长效管控,强化动态管理。对所有新排查发现“散乱污”企业,全部实施整治,实现动态清零。

(四)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制定了《临沂市喷涂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工业污染源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临沂市2020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开展第一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企业现场核查的通知》,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污染治理。

(五)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单位完成在线检测安装并联网

四、完成情况

临沂市所有已发现“散乱污”均及时整治到位(2019年度1602家,清理取缔1451家,升级改造151家;2020年度清理取缔285家),实现动态清零。

2019年共梳理喷涂行业387家,其中改水性、粉末等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的企业78家,48家无涂装工艺,其余全部完成了吸附脱附焚烧或蓄热燃烧等废气治理提升改造。共梳理49家重点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单位,2020年已全部完成在线检测安装及联网。已完成生态环境部帮扶问题768个问题的整改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反馈。

联系电话:0539-7206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