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按照临沂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临环督整发〔2019〕4号)相关要求,现对我市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不到位、整改缓慢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共7天。
一、反馈问题
督察组现场抽查187 件信访案件,有21 件不同程度地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整改标准和要求,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一)对督察组现场抽查21 件不同程度地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案件,所在县区要逐项分析,深入摆查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一律实行专案盯办、跟踪问效,2019年6 月底前问题整改到位。
(二)各县区举一反三,对所有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凡达不到标准要求、整改不彻底的,一并进行彻底整改。
(三)对整改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查明情况原因,严肃予以责任追究。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督察组现场抽查的21件不同程度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案件,所在县区已深入排查,彻底整治。
(二)对911件信访开展了多轮次“回头看”,对发现的整改不到位等问题采取督办、通报等形式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在2020年10月组织的“回头看”大排查中,未发现虚假整改等明显问题。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系电话:0539-7206106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