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环保督察要求,按照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贯彻落实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临委〔2019〕178号)、临沂市中央环保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临环督整办发〔2019〕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临沂市14个省级以上开发区中,7个开发区仍停留在跟踪环评阶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仍未与环评机构签订开展跟踪评价协议”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共7天。
一、反馈问题
临沂市14个省级以上开发区中,7个开发区仍停留在跟踪环评阶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仍未与环评机构签订开展跟踪评价协议。
二、整改目标
所有园区完成跟踪环评。
三、整改措施
加快园区跟踪环评编制和评估工作,确保 2019 年 6月底前完成审查,逾期未完成的,实行园区环评限批。
四、完成情况
1、2019年8月,市生态环境局对2019 年 6月底前未完成审查的临沂兰山经济开发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山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1)、山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2)、山东费县经济开发区、山东蒙阴经济开发区、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山东兰陵经济开发区等开发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区域限批。
2、罗庄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山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2)不再实施跟踪环评编制与评估的意见》(罗政字〔2020〕23号),山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2)不再作为园区规划建设,该园区跟踪环评环评编制和评估工作不再实施。临沂兰山经济开发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山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1)、山东费县经济开发区、山东蒙阴经济开发区、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山东兰陵经济开发区等开发区跟踪环评或变更环评已编制完成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与科技科反馈。
联系电话:0539-7206111。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23号临沂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