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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序号36)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9

根据省级环保督察要求,按照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贯彻落实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临委〔2019〕178号)、临沂市中央环保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临环督整办发〔2019〕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市新沭河大兴桥、武河310公路桥断面超标问题完成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5日,共7天。

一、反馈问题

2018 年,新沭河大兴桥断面 4、5 月份总磷分别超标0.26 和 0.63 倍,武河 310 断面 4 月份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分别超标 0.17 倍和 0.6 倍。

二、整改目标

完成“一河一策”确定的水质保障重点工程建设,落实水质保障方案,确保新沭河大兴桥断面和武河 310 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三、整改措施

(一)按照市“一河一策”和《临沭县河流水质达标方案》要求,临沭县加快苍源河多级生态塘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确保 2018 年 12 月底前建成运行。全面深化流域工业污水治理、城镇生活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解决流域污染防治,确保大兴桥水质稳定达标。

(二)按照市“一河一策”和武河 310 公路桥断面水质达标方案要求,兰陵县、兰山区、罗庄区、高新区加快重点行业废水治理提升改造和城乡生活污水处置工程建设进度,确保 2020 年底前建成运行。加强河道及沿河企业巡查,杜绝垃圾入河现象,及时发现并处置污染隐患,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四、完成情况

(一)编制达标方案,开展精细化污染防治。市政府印发《临沂市武河310公路桥断面水质达标方案》(临政发﹝2020﹞1号),临沭县印发了《临沭县河流水质达标方案》(沭政办字﹝2017﹞67号),完成了新沭河、武河“一河一策”编制,针对武河310断面和新沭河大兴桥断面不稳定达标情况,提出并落实专项治理措施。

(二)加快项目推进,尽快发挥治污效益。针对沭河大兴桥断面,完成了临沭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苍源河多级生态塘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每年可以消减COD182.5吨,氨氮54.75吨;针对武河310断面实施了武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以上工程极大改善了河流断面水生态环境。各县区加大涉水企业排查检查力度,确保企业排水达标,同时,发挥河长作用加大巡河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污染隐患。

(三)断面水生态环境基本恢复稳定。2019年,新沭河大兴桥断面水质总磷指标均值为0.160mg/L,为Ⅳ类,完成年度考核目标;武河310断面剔除利奇马台风影响后,水质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指标年均值分别为4.8mg/L、0.14mg/L,达到Ⅲ类,完成年度考核目标。2020年1-10月份,新沭河大兴桥总磷年均值为0.250mg/L,武河310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分别为 4.2 mg/L、 0.198mg/L,均达到“十三五”重要河流断面水质考核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反馈。

联系电话:0539-7206171。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23号临沂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