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对我市“临沂市机动车污染控制不力,莒南县彩虹桥、恒昌机动车检测中心两家检测线管理不到位,让不合格车辆达标”问题完成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2日,共7天。
一、反馈问题
临沂市机动车污染控制不力,莒南县彩虹桥、恒昌机动车检测中心管理不到位、检测过程数据不详实,甚至默许人员对机动车进入检测线前进行临时调试,让不合格车辆达标。
二、整改目标
对莒南县彩虹桥、恒昌机动车检测中心两家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加强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
三、整改措施
(一)组织对莒南县彩虹桥、恒昌机动车检测中心两家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调查。重点检查检测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存在调试车辆等情况。
(二)加强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力度,通过远程监控、“双随机”等方式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站点的监管, 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四、完成情况
(一)经莒南县组织调查,莒南县彩虹桥检测有限公司对车辆进行临时调试,莒南县恒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院内有车辆修理厂。莒南县责令两家检测企业停检整顿。整顿期间,莒南县彩虹桥检测有限公司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了培训,严禁对车辆进行临时调试,安放禁止调试车辆告知牌,安排专职引导员对车辆进行疏导、维持秩序等。莒南县恒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对检测线进行严格管理,公司内部签订规范检测责任书,保证规范审车;院内车辆修理厂已清理完毕;对所有检测设备全部进行了标定校准,并对历史数据进行了全面审核。截至目前,两家检测企业已整改完成并恢复正常检验。5月份,通过聘请专家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两家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了资质认定监督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督促两家机构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并提交整改报告。
(二)6月29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7月2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工作会议,约谈提醒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一次风险警示教育,通报了2019年度抽查发现问题,对下一步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8月至10月份,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检查派出4个检查组,抽查了21家机动车检验机构,10月19日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20年度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结果的通知》,针对存在的问题, 对12家机构责令限期整改,9家机构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家机构建议注销资质。
9月份,通过排放检验系统远程监控,沂水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内一家采取虚假检测检验机构立案调查,11月9日下达处罚告知书,罚款及没收非法所得共计200800元。
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打击了机动车检测行业违法行为,规范了行业秩序,提升检测服务水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反馈。
联系电话:0539-7206139。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23号临沂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