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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8)验收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27

关于省级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

情况公示(序号8


 

根据省级环保督察要求,按照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贯彻落实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临委〔2019〕178号)、临沂市中央环保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临环督整发〔2019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市环境保护网格化体系未能充分发挥监管作用问题完成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327日至2020年43日,共7天。

一、反馈问题

环境保护网格化体系未能充分发挥监管作用。2018年1至7月份,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蒙阴县、莒南县由基层网格员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均不足20起。

二、整改措施及要求

1.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直接责任,做到层层落实、纵向到底。

2.严格落实巡查、报告、处置、沟通、督查、公开6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五定”要求,加强网格运行管理,确保网格监管工作高效运转。

3.结合基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落实区域、行业监管职责,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基层干部履职尽责。

4.完善发现上报“散乱污”企业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流程,建立工作台账,确保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5.对辖区内“散乱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不及时排查、不积极主动做好发现和上报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漏报、瞒报、谎报的,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

三、完成情况

(一)县区整改情况

相关县区接到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后,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方案,结合各县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等,不断完善网格化运行体制、机制。

经开区深入落实环境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将开发区设置60个微站,配备了20名专职网格员、6名专家技术团队,实行实时采集数据,自2019年6月份试运行以来,根据每日空气快报、月报、重污染预测报告和走航报告,监测站点、物流园区、高值区段等专题分析报告,累计处理热点网格报警202次,解决突出环境问题231个。

临港区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区基层网格员改革工作,由区分管领导调度推进,将全区各项网格任务进行归纳整合,设置乡镇公共事业协理员,制定出台了《关于设置村级公共事业协理员的实施方案》,共计招聘公共事业协理员150名,专职管理食品、农业、环保等工作。并建立基层网格协理员考核方案,让协理员的工作成绩与工资挂钩,激发了工作动力,自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基层网格上报生态环境问题110件,均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蒙阴县以“村居为单位、乡呼县应、上下联动”的形式,建立了“快速响应、严格执法”的监管模式,实现了网格内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执法人员及时相应查处到位。2018年8月以来,基层网格上报环境违法行为60余件。

莒南县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在日常巡查中,对每一个网格实施动态、全方位管理,构建覆盖全县、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全方位立体化环境监管网格。同时,将基层网格员环境监管培训贯穿于日常工作,不断提高基层网格员的环保相关知识,充分发挥群众力量,积极发现举报身边污染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基层网格员共发现并上报生态环境问题49起,均得到及时处理。

(二)市级整改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建立全方位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落实镇村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沂市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了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监管网络,强化地方政府对环境监管的领导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建设智慧环保网格化监管系统,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开发建设基于网格化管理理念的临沂市智慧环保网格化执法监管系统,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组建了智慧环保网格化监控中心、监控平台和移动执法终端,在全市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用电量监控系统,并与市、县环保部门联网,实行动态监控;同步配置了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GPS定位仪等移动执法设备,实现了应急等重要环境工作的移动执法能力。

三是强化机制保障,确保各级网格正常运转。建立完善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督导、问责、保障等机制,确保网格化监管工作正常运行。实行月调度制度,及时调度、指导各基层网格运转情况,2019年,我市网格化体系共计上报查处环境违法问题2441件。

四、验收情况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已建立健全网格化长效监管机制,并持续开展日常调度管理。通过抽查经开区及蒙阴县网格化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均已完善相关制度并在污染源日常检查、大气环境治理和清理“散乱污”企业等领域持续发挥作用。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反馈。

联系电话:0539-7206178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23号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