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达我市国家补助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300万元。根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国家补助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建指〔2017〕211号),《临沂市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18年)和《临沂市水污染防治专项2018年度实施方案》要求,我市确定专项资金全部用于2018年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项目库的项目,按照项目县区2017年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得分,“水十条”考核的断面数量得分、项目县区针对项目建设出具的资金申报承诺和建设项目资金缺口情况四个因素,计算各项目专项资金分配数额,经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会商,报经市政府批准和省财政厅与环保厅备案后确定最终分配方案。现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
附件:国家补助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情况表
公示期:2018年2月12-2018年2月18日
联系电话:0539-7206399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临沂市财政局
2018年2月12日
国家补助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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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排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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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6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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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费县许家崖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工程 |
4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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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沂南县丰收沟改造及二污下游湿地工程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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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莒南县洙溪河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
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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