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市“燃煤锅炉淘汰不彻底。《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2020年9月前淘汰全市35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抽查发现,沂水县4台、沂南县1台、蒙阴县4台锅炉仍未完成淘汰;兰山区宏丰热力有限公司实际建设20蒸吨燃煤锅炉却以40蒸吨的名义通过验收,以小代大、弄虚作假;沂水县山东永丰轮胎公司的一台75蒸吨燃煤锅炉无合法手续”问题完成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共10天。
一、反馈的问题
“燃煤锅炉淘汰不彻底。《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2020年9月前淘汰全市35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抽查发现,沂水县4台、沂南县1台、蒙阴县4台锅炉仍未完成淘汰;兰山区宏丰热力有限公司实际建设20蒸吨燃煤锅炉却以40蒸吨的名义通过验收,以小代大、弄虚作假;沂水县山东永丰轮胎公司的一台75蒸吨燃煤锅炉无合法手续”。
二、整改目标
对全市在用燃煤锅炉开展排查,按要求淘汰燃煤锅炉。
三、整改措施
(一)淘汰沂水县山东清沂山石化有限公司2台35蒸吨燃煤锅炉、山东隆科特酶制剂有限公司1台35蒸吨燃煤锅炉、沂水鑫源纸业有限公司1台35蒸吨燃煤锅炉、沂南县长虹热力25蒸吨燃煤锅炉、蒙阴县4台燃煤锅炉。
(二)兰山区对兰山区宏丰热力有限公司的20蒸吨燃煤锅炉依法停产整治,撤销违法验收手续,对存在的相关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三)沂水县对山东永丰轮胎公司的1台75蒸吨燃煤锅炉无合法手续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四)对全市在用燃煤锅炉开展排查,存在问题的依法处理到位。
四、完成情况
(一)沂水县山东清沂山石化有限公司2台35蒸吨燃煤锅炉、山东隆科特酶制剂有限公司1台35蒸吨燃煤锅炉、沂水鑫源纸业有限公司1台35蒸吨燃煤锅炉已完成淘汰。沂南县长虹热力25蒸吨燃煤锅炉已于2021年5月停用,不具备再投入使用条件。蒙阴县(蒙阴兴达热力有限公司、山东新银麦啤酒有限公司)4台燃煤锅炉已完成淘汰。
(二)兰山区对兰山区宏丰热力有限公司的20蒸吨燃煤锅炉依法停产整治,撤销违法验收手续,对存在的相关违法行为处罚款80.4166万元。兰山区宏丰热力有限公司的20蒸吨燃煤锅炉已完成淘汰。
(三)沂水县对山东永丰轮胎公司的1台75蒸吨燃煤锅炉无合法手续的违法行为处罚款7.75万元。山东永丰轮胎公司的1台75蒸吨燃煤锅炉已完善环评手续。
(四)对全市在用燃煤锅炉开展排查,未发现淘汰不彻底、批大建小等问题。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反馈。
联系电话:0539-7206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