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环保工作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生态立市、环境优先的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下降,主要环境指标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在经济稳定发展和城镇化不断推进的同时继续保持优良状态。
一、环境空气
临沂市城区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10 天,“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为247天,环境空气优良率为57.5%。
临沂市城区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分别为23μg/m3、45μg/m3、114μg/m3、60μg/m3;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2.0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84μg/m3。
临沂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56,同比改善5.5%,六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分别同比改善20.7%、-2.3%、10.2%、10.4%、-10.8%、16.7%。
全市降水pH年均值为6.80,全年未出现酸雨。
二、水环境
2017年全市8条主要河流沂河、沭河、白马河和新沭河等共设21个监测断面。其中7个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 9个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5个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IV类标准。所测河流水质均达到标准要求,达标率为100%。
全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状态。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岸堤水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三、声环境
2017年,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4.6分贝,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较好。市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70.9分贝,噪声强度等级为三级,一般;夜间平均等效声级61.6分贝,噪声强度等级为三级,一般。市区各类功能区昼间噪声、夜间噪声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达标率为100%。
全市九县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1.1~59.4分贝,其中,五个县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较好;四个县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三级,一般。
全市九县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2.9~72.8分贝,其中,7个县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好;1个县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二级,较好;1个县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四级,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