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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建立大气、水质应急与部门联动机制

来源:郯城县环保局大气科冯雯 发布时间:2018-03-29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通过建立互相配合、密切协作、环环相扣的工作流程,实现信息共享、提前预判、掌握主动,更加高效的开展水气污染防治工作,郯城县制定大气、水质应急与部门联动机制。联动范围是县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保局、其他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主要内容为:一、预判报告。环保局充分发挥技术优势,针对环境空气质量和水质,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预判,一旦发现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或者地表水水质指数升高,第一时间报告县政府、县河长制办公室、县督查办,并提出工作建议;二、全面巡查。针对环境质量变化,由县督查办牵头,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溯源排查,迅速查明原因,并向相关领导汇报;三、问题督办。根据溯源排查的问题和职责权属,向相关职责单位和属地辖区下发紧急督办通知,督促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四、问题整改。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根据督办的突出问题,立即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进行整改,并将问题整改落实报送县督查办;五、后督察。县督查办要与县环保局密切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密切关注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和工作成效,及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并将问题落实整改情况计入年终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