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落实国务院及省环保厅等部门要求,莒南县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市场机制、严格绩效审核、落实激励政策和加强行政监管等方面的保障措施,深入开展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工程。
超低排放是指燃煤机组(锅炉)在现有烟气治理技术的基础上,进行集成创新,使污染物排放达到天然气机组(锅炉)排放标准的烟气深度治理技术。
统一标准,先易后难
按照山东省《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要求,确定了“统一标准,严格执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科学监测,绩效审核;以奖代补,鼓励先进”的工作原则。莒南县根据燃煤机组(锅炉)不同类型、规模,分类实施,先易后难,积极稳妥地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环保部门加强对超低排放设施运行水平、污染物排放情况和减排效益的绩效审核,确保超低排放改造取得实效。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绩效审核的燃煤机组(锅炉),按规定实行“以奖代补”、电价补贴、电量鼓励和差别化排污收费等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尽早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早日建成达效。
部门联动,加强落实
莒南县政府高度重视燃煤发电机组(锅炉)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责,逐个企业明确升级改造措施,推动工程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
强化科技支撑,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共同参与的技术创新机制,加快脱硫、脱硝和除尘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重点推广使用新型无毒脱硝催化剂。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需要认真落实污染治理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计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保证设施稳定运行。
完善市场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超低排放改造和运营,通过委托污染治理、托管运营服务等方式,由排污企业付费购买专业环境服务公司治污服务,降低企业治污成本。
严格绩效审核。制定实施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绩效审核和奖励办法,加强对超低排放燃煤机组(锅炉)的监管、监测,认真评估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设施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情况,科学核算减排效益。通过落实奖励政策,规范环境监管,倒逼传统行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加强行政监管,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确保超低排放设施正常运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加强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管理,确保准确、实时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
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2015年12月25日,列入《一期行动计划》的莒南县力源热电东川电厂2号机组超低排放项目,提前完成改造并投入运行。该项目共投资2800余万元,改造完成后的排放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指标可分别控制在5mg/m3、35mg/m3 、50 mg/m3以下。通过推广超低排放,严格落实逐步加严的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倒逼燃煤企业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治理难度大的小型燃煤机组(锅炉),不仅能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还能促进转方式调结构。
2016年,莒南县将继续开展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升级改造,推进小型机组关停,推进煤粉炉等高效燃烧改造,降低电力煤耗;2016年,将计划完成莒南力源热电有限公司、山东庞疃纸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10吨/小时以上锅炉(机组)的升级改造,使其全面达到现行锅炉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