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于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理解新《大气法》、适应新《大气法》带来的新变化,保证《大气法》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近日,郯城县环保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新《大气法》进行了考试,再掀向“污染宣战”新高潮。
修订后的《大气法》共八章129条,内容上不仅实现了与新《环保法》相衔接,也将“大气十条”中的有效政策转化为法律制度,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外,分别对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内容作了规定,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016年郯城县环保局将围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的宣传普及工作,通过刊发解读文章、举办专家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并立足政府、部门、企业三个层面,分级分批开展系统培训,确保重点普法对象能够深刻领会法律精神,熟悉掌握法律内容,切实提高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