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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严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12
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莒南县将工业废气、汽车尾气、燃煤烟气、餐饮油烟等4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源较多的领域作为重点,强化措施,打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战。 在汽车尾气领域,实施黄标车治理、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油站油气回收、发展绿色交通等四项工程,淘汰黄标车2507辆,黄改绿审核通过95辆;发放环保绿色标志22910个;102家加油站完成二次油气回收治理;制定实施了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网点布设年度计划,投放1500辆自行车。在燃煤烟气领域,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区内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项目;2015年共拆除改造燃煤承压锅炉56台、常压锅炉40台。在餐饮油烟领域,由城管、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实行联勤联动、联合办证制度和联合执法行动,规范引导餐饮经营单位或个人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加大对露天烧烤、不使用无烟烧烤炉具的烧烤摊点的监督和处罚力度。目前,城区257家餐饮服务单位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达标排放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