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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建立强畜禽养殖 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6
近日,莒南县印发《关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在全面深入总结该县近年来水污染防治、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整治等具体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临沂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的意见》(莒南政办发[2014]6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对如何进一步抓好畜禽养殖整治,减少畜禽养殖污染,建立健全相关方面的长效工作机制等进行了具体明确。重点对以下几方面工作进行了明确。 一是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 1、加大生态环保养殖推广力度。要加快禁养区以外养殖场的改造步伐,重点推广生态环保养殖方式。积极引导新建养猪场、肉禽场采用生态环保标准化养殖技术,特别是肉鸭养殖场(户),必须采用生态环保标准化养殖方法。大力推进传统养殖方式改造,具备条件的加快改造生态环保养殖,暂时不能改造的必须建设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沼气池、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并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严禁一切粪污外排行为。积极探讨大范围推广生态环保养殖技术,全面提升规模养殖场的环境保护水平。 2、加快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一是发展规模养殖。实现污染物的集中资源化利用,减少散养造成的面源污染。二是实行标准化生产。严格按照疫病防控要求和投入品管理规定,推广以生物制剂、中草药添加剂替代抗生素等化学药品的健康养殖技术,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减少外排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三是严把环评验收关。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养殖备案办理、验收标准化养殖场区工作中,对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不同步或不达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推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四是要要采取宣传、培训、扶持等形式,加大对生态环保养殖的推广力度,积极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积极推进粪污干湿分离、雨污分流,鼓励建沼气池、三级沉淀池等无害化处理设施,鼓励发展有机肥生产,同时大力推广“畜-沼-果”、 畜-沼-草”、 畜-沼-鱼”等多种生态种养模式,实现养殖污染零排放。 二要强化经常性督导和责任落实。 按照《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的意见》(莒南政办发〔2014〕68 号)规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是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开发区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具体工作专人抓”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对辖区内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沿河两岸畜禽养殖粪污排放监管力度,严禁粪污不经处理直排河流。县畜牧局负责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养殖技术指导工作。 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具体抓好生态环保、标准化养殖、健康养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技术推广,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养殖备案办理、标准化创建、项目安排等活动中要严格把关。各防检所要在镇街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督促指导相关村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对畜禽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的力度;要积极搞好技术支持,广泛宣传,印发指导意见,经常性地深入村居、规模场户做好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与服务。 对本单位因督导、包扶及具体指导服务力度不够出现问题的,层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规模养殖场户出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问题的,在通报相关部门处理的同时,按照规定处以吊销、取消相关资质、称号和承担项目、享受补贴的资格等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合理设置畜禽废渣废液储存设施和场所,采取硬化地面、清污分流和粪尿干湿分离等措施,实施清洁养殖。防止因畜禽废渣废液渗漏、散落、溢流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由环保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病死畜禽没有按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的养殖户(场),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要充分利用国家系列惠农政策,通过积极申报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项目,加大对生态环保养殖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标准化养殖场改扩建、标准化健康养殖、现代农业资金、现代奶业项目等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采用环保养殖技术的养殖场户,并在建设内容、资金安排上重点安排粪污处理设施的改造提升和建设。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家禽养殖污物无害化处理与监督管理规范》等规定,各新建、改扩建规模养殖场选址要远离城镇居民区、交通要道、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河道等,同时要充分考虑周边农田对有机肥的承载能力。新建、改建项目要严格落实“三同时”要求;新建规模养殖场必须向县畜牧局进行养殖项目备案,养殖场内部规划设计要充分考虑排污和粪污处理,必须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等,对养殖场区内部规划布局不合理、治污设施不完备的养殖项目一律不予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