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力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向纵深开展。认真落实各级检查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持续把环保大检查工作引向深入,让环保执法检查成为常态长效。
二是重点突出环保大检查检查重点。紧紧围绕检查内容,把精力主要放在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重点信访投诉案件办理上,巩固环保大检查成果,实行全县环保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三是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把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把环保准入关,对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坚持不引、不上、不落,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坚决禁止未批先建和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等问题,确保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
四是继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环保夜间检查、突击检查频次,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惩治态势,对污染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对夜间停运污染物处理设施、偷排偷放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限产。
五是做好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对适用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使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