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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土小污染项目清理出实招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01

平邑县开展大检查工作以来,平邑县政府进一步明确镇(街道、开发区)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村(居)发现、镇(街)取缔、县区监管”的三级监管网络。严格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吊销执照、清除原料”的原则,对“十五小”、“新六小”等污染严重土小企业,采取发现一起、清理取缔一起,2015年全县共排查土小企业60余家,已全部清理取缔完毕,彻底铲除了土小企业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