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建设项目全程管理机制,从项目审批、建设、验收三个环节做好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批好、管好,不留后患。
二是落实项目审批终身负责制,谁审批的项目谁负责到底,做到监管到位,谁审批的项目出了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做到责任到人。
三是落实联合办案机制,发现建设项目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在查清违法事实的基础上,及时向监察机关移送,按照国家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理。
四是落实重点项目定期报告建设进度机制,对于污染较重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项目要求建设单位报告建设进度,及时监督环保措施的建设情况。
五是落实公众参与机制,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和审批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众参与,公众参与的结论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