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管发展必管环保、管行业必管环保、管生产必管环保”的理念,兰山区加强各部门协同配合,动员各界力量参与流动污染源治理工作。
2018年,依据流动污染源特点,兰山区制定了各类专项工作方案贯穿于全年工作,通过严格落实责任分工,优化工作机制,流动污染源工作全面推进,重点工作优势突出,成为流动污染源监管工作的坚实保障。
兰山环保分局联合区交警部门、交通部门、城管执法部门等开展了针对辖区工地渣土运输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联合执法检查,对辖区12个镇街道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进行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在重型柴油车排放监管工作中,加强部门沟通机制,研究探索过境重型柴油车行驶规律,进一步调整优化执法检查点位及检查方式,各类联合执法打击面广、打击力度大,有效控制了流动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全面落实“公安处罚、环保取证”重型柴油车执法模式以来,共抽测机动车170辆,违规车辆由交警部门按“6063”处罚代码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