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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大力推行绿色交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02
沂水县把推动绿色交通建设作为优先发展战略,在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大力推动绿色交通、低碳出行,取得显著成效。十二五期间,全县更新车辆累计达576台,淘汰黄标车1208辆,实现节约燃油235万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200万吨。 一是大力推动出租汽车改革。出租汽车运营期满之际,在全市率先更新油气两用出租汽车378台。实现年节约燃料75万升,减排二氧化碳1700余吨,碳排放减少470余吨。 二是提前启动城乡客运改革。在158台城乡客运车辆经营期满,其余62台也将在1-2年内相继期满之际,投资4200余万元,新购120台大型CNG新能源“绿色”公交客车。尾气排放二氧化碳可减少24%,一氧化碳减少97%,碳氢化合物减少72%,氮氧化合物减少14%,苯、铅、粉尘等固体颗粒物减少100%,综合排放指标降低约80%,年可节约柴油14万升,年减排二氧化碳360余吨。 三是扎实推动城乡公交改革。2015年,在城市公交车运营期满之际,投资2800万元新购纯电动公交车10台,CNG新能源车辆50台,年节约燃料6.5万升,年减排二氧化碳160余吨。 四是认真抓好黄标车淘汰和黄改绿工作。严格营运车辆准入门槛,对新申请未取得环保标志的营运车辆,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累计淘汰黄标车1208台,成功改装营运黄标车107辆,年可减少一氧化碳排放量1700吨、碳氢化合物62吨、氮氧化物7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