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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组织开展河道“清肠”行动

来源:沂水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4-09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总河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涉河道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提高河道管理保护水平,保护河道生态环境。近日,沂水县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河道“清肠”行动的实施方案》,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违法排污、清理违法行为等为重点的河道“清肠”行动全面启动。
本次行动共分摸底排查、制定计划、整治行动、检查总结4个阶段,时限为1个月。各乡镇(街道)为河道“清肠”行动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由镇级总河长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各村社、各部门全面实施。各级河长是所负责河流、河段河道“清肠”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组织协调等职责,针对重点领域、主要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在河道、河面、河底、河岸重点开展河道“清肠”行动,彻底清查、制止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八乱”现象,并形成河道管护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河道健康生命,达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