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餐饮业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近期,莒南县对建成区及高污染禁燃区内所有饭店、宾馆、食堂等餐饮业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一是建成区及高污染禁燃区范围内不再审批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饭店、宾馆、食堂等餐饮业单位;新建餐饮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一律不予办理行政许可。 二是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所有饭店、宾馆、食堂等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将逐步改用清洁能源,全部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 三是,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停业整顿;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实施断电。整改已完成并经现场核查验收,出具书面同意意见后,方可恢复营业。 四是城管、食药监、环保等部门对油烟净化设施使用状况定期进行抽检,排放不达标的单位,将责令其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