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强化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实现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的改善,沂水县黄山铺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为推进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建设美丽黄山提供坚实的支撑。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环保、市场监管所、供电、安监、国土、派出所、水利等有关部门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环保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是严格问责要求。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各村、部门、企业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考核,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措施。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环境治理攻坚考核,对各村及相关部门、企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各村、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宣传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重要性,充分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