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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1
根据《郯城县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10月31日前,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王子印业有限公司、郯城县鹏程印务有限公司、临沂汇丰彩印有限公司、郯城天宇门业有限公司、帝龙新材料(临沂)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必须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为确保任务按时完成,郯城县环保局多措并举,大力推进VOCs治理工作。首先召开动员会议,明确VOCs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与企业签订治理通知书,发放治理标准要求。其次,召集企业参加全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现场会,参观学习治理效果好、技术成熟的企业,并与第三方企业积极洽谈。最后,对企业各废气排放点进行认真排查,协助企业确定治理方案。 通过努力,目前全县6家VOCs排放企业已经全部确定了治理技术方案,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了治理合同,各项治理工作正在稳步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