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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开展环境安全 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1
为有效防范环境安全事故,降低辖区环境安全风险,切实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筑牢环境安全防控体系。近日,莒南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启动了为期9个月的环境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 一是严把环评审批审批关。 提高化工项目准入门槛,新建化工项目一律进入化工园区,化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已核准(备案)的项目,必须在通过安全审批、环保和水资源论证、节能评估和审查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化工园区边界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隔离带,并适当设置绿化带,隔离带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未达到要求的,暂停审批化工项目。化工园区内企业在满足相邻企业安全距离的同时,必须综合考虑区域内企业总体布局和数量,设施总量控制,降低区域风险。 二是搞好六项配合性工作。 配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对违法行为及时配合查处到位;配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坚持生态文明建设,配合生态环境修复;配合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次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故,立即进行现场监测,判定环境污染程度并提出现场处置方案。化工园区内安装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配合危险化学品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化工园区建立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督促加强化工园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设施建设,构建功能健全、统一指挥、反映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配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行综合评估,督促化工园区与企业合法、安全处置危险废物;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配合质监部门对全县所有常压锅炉使用单位和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