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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 获得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4万元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1
根据《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核算情况的通报》,莒南县第一季度获得市级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4万元。今年以来,莒南县按照《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稳扎稳打、重点突出”的原则,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促进可持续利用”,突出工业治理、结构调整、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生态治理等任务,重点在“治企”、“降尘”、“控车”、“禁烧”上下功夫、求实效。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严格环评管理。坚持齐抓共管机制不变,强化协作配合,强化严格执法,强化调度考核,全面汇聚工作合力,确保了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