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平邑县环保局把排污收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采取措施,不断加大排污费的征收力度,把排污收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排污费征收工作将由分管领导亲自抓,环境监察大队具体落实排污核定及排污费缴纳工作。将收费总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增强监察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抓好排污费的申报登记与核定。对辖区内的所有排污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排污申报。同时对排污企业开展现场检查,认真核对排污量,为排污费征收提供可靠依据。
三、进一步完善企业档案。加强排污费征收档案管理,严格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对排污企业申报、变更数据做到及时、准确录入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
四、加强排污费审核。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对排污数据进行审核,特别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能源消耗情况和原、辅材料的使用量、生产工艺及各类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的核实。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对每个排污单位的收费,须经过监察人员、大队领导和局领导三级审核,以保证每一笔收费都准确无误。
五、加强依法征收力度。扩大征收面,严格依法、足额收费,对于漏缴、欠缴、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的企业的排污单位要及时下达催缴排污费通知书限期催缴。同时定期不定期对企业排污费缴纳情况进行全面稽查与核定,核实有关情况,对拒不申报、瞒报、谎报、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排污者,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