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涉水企业监管。建立污染源基础信息库,实行随机抽查制度,截至目前,随机抽查企业19余家次,对发现不正常运转治污设施、超标排放行为6家企业,均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二是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加大对农副食品加工、制药等涉水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力度,一经发现,严厉打击,共清理违规建设项目3家。三是坚决打击畜禽养殖污染。配合相关乡镇对畜禽养殖项目进行规范,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场采取禁养措施,要求出栏后不得再次饲养。四是严控土小企业反弹。对全县范围内的小废塑、小电镀、小蒜米加工等土小企业,配合各乡镇政府共清理取缔16家,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和后督察,防止土小企业死灰复燃。五是定期进行断面水质监测。根据《兰陵县城乡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和《兰陵县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考核办法》,县环境监测站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每月两次对全县12条重点河流58个乡镇控制断面进行监测,并及时通报断面水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