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环保局以环境安全、群众安心为根本宗旨,建立常态化机制,在环境执法中做到“三专注”,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一是专注于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依法查处。始终以高标准和严要求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除进行日常监察外,增加暗查、夜查、周末查的频次,每周不定时夜查不少于5次,夜查企业不少于10家,夜查时邀记者同行,发现违法排污、违法建设、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目前已曝光环境违法行为12起。对通过群众投诉等形式反映出的环境违法行为,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检查监测,高效解决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是专注于转变违法单位或企业的环保观念。将现场执法与新《环保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相结合,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企业,细致为其解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其端正态度,正确认识违法行为,提高企业环保意识、落实企业环保责任,使其完成从“不敢违法”到“不愿违法”的转变。
三是执法人员专注于转变执法观念。对重点违法企业进行重点检查,重点监察,重点监测,对发现的偷排偷放、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三个一律、两个必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确保细致、严格、廉洁、为民;在调查询问、制作笔录、现场采样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权限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履职规范,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推脱职责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