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监察工作。执法人员深入建设工地现场检查,督促企业同步建设治污设施,达不到要求的不允许投入试生产。
二、抓好项目验收工作。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环保验收,不得以试生产为由长期超标排放,提高企业环保验收的积极性。
三、抓好水污染设施运行监管。尤其是加强夜间和节假日的突击检查,防止企业偷排偷放,对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测,实现全时监控。
四、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环境监管。环保热线保证24小时畅通,并制定热线接听、受理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群众举报坚持做到有报必接,接报必查,出动迅速,依法查处,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