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春季专项执法大检查。2016年2月—3月,组织开展了春季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检查的重点涉及肉类屠宰加工、石英砂开采加工、化工、页岩砖、钢铁、焦化等涉水涉气行业。整个专项检查活动共出动执法监察人员和监测人员200余人次,累计检查企业121家,发现突出环境问题企业34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起。通过检查,落实企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消除各类环境污染隐患。二是大力进行燃煤锅炉整治工作。为改善整体环境质量,对建成区10 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及其他区域内10 吨/时以下工业燃煤锅炉, 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或关闭拆除,全县范围内10吨/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目前,已基本完成摸底排查,改建拆除20家10 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3家10吨/时以上的燃煤锅炉。根据方案要求,年底全面完成改造或拆除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工业污染治理任务,截至目前,完成了20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整治异味污染企业5家;清理取缔土小污染企业6家;清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4家;倒逼产业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四是加强对企业监管监控工作。全面排查全县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检查辖区所有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查看70多企业环境安全应急预案与演练的开展情况,并对50多家企业固废危废管理做了详细的调研,掌握固废产生单位基本情况,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及废弃物产生情况以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处置情况,同时在核与辐射安全管理、重金属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对企业的监管监控,预防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障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