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莒南县深入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整治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18
为进一步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切实提高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莒南县深入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近日,该县印发了《莒南县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补充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同时,从5月18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启动为期一个半月的集中整治行动。 要求县城区所有宾馆、饭店、食堂和烧烤摊点等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及个体经营户,露天烧烤、随意焚烧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油烟排放管控,引导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列入整治范围的所有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必须于7月1日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市貌的排气烟道,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外排油烟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不能达标排放的,要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对烧烤摊点进行总量控制,严禁新增烧烤摊点;取缔一切露天烧烤和露天大排档。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2公里范围内,严禁从事烧烤经营活动;严禁随意焚烧生活垃圾和落叶等,严格落实生活垃圾、落叶集中收集处理相关规定,确保无焚烧垃圾、树叶行为。整治范围内所有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室内烧烤必须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并经环保部门认定油烟达标排放后,依法办理(补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审批手续,对不符合餐饮经营要求或环评认为不合适继续经营餐饮的,依法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