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规范流程。加强对环境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环境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对接收到的信访案件,均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信访案件落实责任人,严格按照接待、登记、呈报、立案、查办、审查、回访、立档的程序办理,力求每一个环保信访案件都能得到及时、依法、公平、公正地处理。
二是强化责任,妥善调处。把信访投诉作为发现环境安全隐患的第一信号,确保“12369”环保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同时利用环保举报微信平台、政务微博、局长信箱等方式,实现与群众的无障碍沟通。对经查证确实存在污染、破坏环境的违法案件,做到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决不心慈手软。对重点、热点、难点的环境信访投诉,通过领导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诉求对结等形式,直接听取群众环境诉求或咨询,妥善化解环境信访问题;对已经结案的投诉,定期回访,做到随时了解情况,及时妥善处理事态,防止重复访、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是强化排查,超前防范。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不定时夜查和后督查。对排查出来存在信访隐患和苗头的,进行细致梳理,主动出击,分析信访案件发展趋势,及时处理化解,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2016年以来,我县共办理环境信访案件473件,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