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高桥镇举全镇之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麦收在即,沂水县高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以“两学一做”为动力,突出一个“早”字,紧扣一个“严”字,在“禁烧”上下功夫。全面部署,采取全员上阵,广泛宣传,盯死看牢,督查检查,严究重罚等措施,再接再厉,全力以赴,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具体工作中: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技、环保、畜牧、水利、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制定出了具体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明确管理区书记和村支部书记为辖区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范围扩大到户,召开全体机关干部,社区两委干部会议,专门针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迅速宣传发动,营造禁烧氛围。继续运用去年的有效做法,强化宣传,为农民、收割机手、在校学生印发“三封信”,要求包片领导、管理区书记、村支部书记利用村中广播带头宣传,每村至少悬挂3副宣传秸秆禁烧的过街横幅,张贴100条宣传标语,积极利用舆论攻势,用最短的时间把声势提起来,把氛围造起来。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建立惩处机制。专门组装一辆秸秆禁烧巡查车,每天组织人员到村巡查,严惩第一把火,严格责任追究,对被县认定为第一把火或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到焚烧点的,对村支部书记就地免职,对被市认定通报的焚烧点并对乡镇罚款的,由支部书记承担50%,包村干部各承担15%,管理区书记和包片领导各承担10%,对在镇巡查中发现的燃烧点,罚支部书记1000元,包村干部各罚500元,管理区书记罚300元,包片领导200元。
四是疏堵结合,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继续鼓励引导农户将秸秆出售给本镇养殖企业的同时,实行秸秆直接还田肥料化利用,要求所有在我镇作业的小麦、玉米联合收割机都必须加装秸秆粉碎装置,禁止留茬高于10厘米的收割机作业,及时将粉碎的秸秆还田。此外,加快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和发酵技术,扶持发展一批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努力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