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环保监管,郯城县环保局以乡镇环境保护所为基础,依托现行的环境监察分片管理模式,建立县级监管、镇级监管责任人体系,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网格化监管机制。
一、分片包干。县环保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分组带队,分别联系全县1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负责相应乡镇环保工作的综合督导、协调。每组由科室中层或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
二、分条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推进组、水污染治理推进组和环保业务推进组对各自负责的行业治理任务、业务任务负总责,在加强督导的同时,定期向分片包干组通报工作进度、存在的问题,便于分片包干组督导和协调。
三、条块结合。对辖区内企业,条块结合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立健全环境违法问题内部移交移送制度,实现各职能科室联动,及时启动环境执法后督察,确保环境违法行为整改落实到位。
四、责任明确。薄片、分线责任人员实现一岗双责。凡监督检查、问题告知、问题处理、后督察等工作不力,对负责片区、杨业督导不到位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县环保局网格责任人员与乡镇网格责任人员同责同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