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县环保局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开展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指导及协调等工作,起草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清理整顿工作程序和内容,将具体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分工,要求责任到人,各司其职,确保清理整顿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开展摸底排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大排查,全面调查建设项目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对“未批先建”、“批建不一”等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列出清单,做到情况明、数目清,确保“清仓见底”。
三是加强依法治理。对治污设施不配套、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坚决实施停产或限产治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坚决依法关停取缔;对符合产业政策、治污设施配套且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和经停产或限产治理后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限期补办环保手续,规范环保设施,纳入正常环境监管。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企业广泛进行宣传,将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企业,使企业充分认识清理整顿违规建设项目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意识、机遇意识、风险意识,明确整改标准,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切实解决企业生产过程的环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