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郯城县环保局四项长效机制,保障环保工作取得新成效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6
郯城县环保局突出长效性,建立四项长效工作机制,保障环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机制。郯城县已经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出境水质断面责任目标、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等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对完不成环保责任目标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推动各级各部门把环境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把环保目标考核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经济约束机制。认真落实水质断面责任目标与财政挂钩的制度,对超标断面予以处罚。 三是强化协调联动机制。在全县形成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县政府建立了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县上下一盘棋,发挥整体合力作用。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建立执法责任制,明确环保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执法责任。严格落实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认真执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