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环保局主动作为、精准发力,通过三项制度保障工业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工作效率。
一是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包制度。在印发《郯城县环保系统包乡镇行业企业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责加压、层层传导,形成合力。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对重点企业、重要问题、整治的过程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抓措施落实,抓时间进度,抓检查考核,抓工作推动。
二是实行约谈制度。对治理进度缓慢的企业,直接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晓之以法,晓之以果,给他们敲敲警钟,告诫企业要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并承担相应后果,目前对24家列入工业污染治理再提高的企业负责人、9家页岩砖企业业主进行了约谈,详细了解其目前工作进度,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
三是实行底线管理制度。各项治理任务完成的最后期限就是底线,就是企业的生死线。对逾期未整改到位、排污不达标或有偷排、偷放行为的企业,坚决实施停产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