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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强化环保监管监测维护环境安全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18
蒙阴县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环境权益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环境监测手段,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有力保障了全县环境安全。 一是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准确掌握污染物排放动态。完善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县环境监测站达到三级标准要求,具备对40多项污染物指标分析监测能力,完成公报、地表水、重点污染源监测、区域噪声普查等常规性监测,年均取得监测数据7000余个。投资580万元,建成了集智能监控、环境安全预警与应急处置、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移动终端应用和科室综合业务处理于一体的县级智慧环保管理系统平台,具备了水源地地表水29项监测能力,完成了21家重点企业的终端建设,实现了对全县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实时管控。 二是强化执法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网格化执法监管新模式,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环境保护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明确各网格监管责任,实现了全县污染源全覆盖、无缝隙监管。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环保大检查,采取错时执法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案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企业180家次,立案处罚违规企业14家,4起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公安部门,行政拘留8人,有力保障了全县环境安全,全县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三是加强环境信访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始终把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畅通12369环保投诉渠道,认真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及时处理群众环保投诉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各类投诉举报案件76起,案件结处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群众满意度大幅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