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县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加强管理,强化源头管控。在编制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时,要重点分析、预测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产生来源、种类、数量,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或利用处置去向;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按照管理权限提出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涉危险废物企业名单,逐级报省环保厅核定,开展危险废物减量化试点和危险废物产排污强度评估,努力提高涉危险废物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强化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结合我县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调查工作,督促企业按照现行管理要求,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切实摸清底数,建立本辖区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清单,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及时对重点源名单进行动态更新;要继续加大对各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通力协作,建立长效机制。要与公安、交通、安监、卫生等部门通力协作,在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非法处置、污染事件深度调查、取缔非法窝点、排查安全隐患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提高联合应对突发性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涉固体废物,特别是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