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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环保局印发“近亲连心”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10
郯城县环保局“结亲连心”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为严明“结亲连心”工作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郯城县委关于践行“三严三实”深化“结亲连心”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党的群众工作有关纪律要求和局规章制度,郯城县环保局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该办法分为总则、责任追究范围、责任追究实施、附则四章,对实施“结亲连心”工作不力的情形给予相应处罚。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