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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环保局和郯城县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涉危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13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16 年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临沂市公安局关于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郯城县环保局和郯城县公安局联勤联动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防范环境风险,严查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故隐患,保障全县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切断非法转移、贩卖、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利益链条,强化企业环保守法自觉意识,提升危险废物管理和执法水平,有效遏制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多发态势。产废单位的检查要点是重点核查企业环评及台账记录中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和数量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危险废物贮存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贮存台账记录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有无危险废物流失等内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检查要点是重点核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接受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与其核准经营范围和规模相符;接受的危险废物是否与上游产废单位委托收集、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相符;实际收集、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与接受的一致,是否存在向外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情况等。此次行动有效填补了检查中发现的危废监管漏洞,健全制度、强化能力,从源头上防范了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